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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整土地转让收入优先支持农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确保土地转让收入支持农村振兴的力度,为实施农村振兴战术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土地转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城市,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较低,对农业农村快速发展的支撑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为此,提出了一些重要措施,如提高土地转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以市县挪用为主,建立中央和省级适当调整的筹资机制等。

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到《十四五(十四个五年计划)》期末,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根据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所辖的市、县设定差别计算标准,但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总体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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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等土地转让收入高、农业农村投资诉求小的少数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明确提高土地转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具体比例。

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可以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一个组织实施。

一是按当年土地转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比例逐渐达到50%以上计算,低于土地转让收入8%的,按土地转让收入8%以上计算;

二是当年土地转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比例逐渐达到10%以上计算。

据记者观察,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振兴农村战术计划(~2022年)》提出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多次调取土地,优先用于农业,基本上是制定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吸纳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意见,筹集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村振兴战术的实施。

数据显示,全年中国土地开采权转让收入65096亿元。 另外,土地出让收入并不完全由政府支配,只有扣除价格补偿费用后的土地出让收益是政府可以利用的财力。

根据这个特点,土地转让的支出可以分为价格性支出和非价格性支出,也就是土地转让的收益被安排的支出两大部分。

根据2009年全国土地转让收支情况,非价格性支出中,农业农村支出2528.17亿元,占36.7%,上升1.1个百分点。

土地的出售收益也用于那些行业吗?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王泽彩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新增的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农、扶贫、偿还到期政府债务等支出,特别是城市建设是最大的支出项目,占支出的50%以上。

意见要求建立以挪用市县为主,中央和省级适当协调的筹资机制。

土地转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主要由市县政府安排采用,重点向县级倾斜,给予县级政府合理的录用资金自主权。

省级政府从土地中统一调拨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中一定比例的资金,在所辖各地区间进行调剂,可以重点支持粮食主要生产和财力薄弱的县(市、区、旗)的农村振兴。 省级统筹办法和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明确。

另外,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统一采用。 打破各地根据振兴农村的实际需要,分批计入、分批采用的管理办法,允许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综合采用。 要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村供水保障、农村生活居住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

“土地出让收益调整分配格局:到“十四五”期末,各省份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王泽彩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土地转让收益要点与农业、土地本质属性相一致,发挥重要性能,有助于合理采用土地,促进土地再生产功能的提高,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另外,城市反哺农村,可以支持“三农”的援助,比较有效地弥补快速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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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土地出让收益调整分配格局:到“十四五”期末,各省份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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