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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环境评价造假、粗制滥造等被禁止的现象相比,生态环境部在相关监管方面的力量明显增加。
9月8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生态环境部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评估和污染物排放许可监管力度,推进监管制度化、常态化,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环境评估和污染物排放许可监管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行动计划》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聚焦要点区域和要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遏制环评评估造假、粗制滥造等违法行为。
图片来源:本公司
生态环境部表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生态环境部持续推进环境评估文件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
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聚焦要点区域和要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聚焦发挥环境评估制度的根本防治效果,全面覆盖固定污染源的污染许可,依法查处和环境评估制度,严肃查处集中违法行为 必须严厉打击和遏制不执行环境评估要求、未经许可污染、未经许可污染、证据污染等违法行为。 各地必须制定本行政区域2021~2023年监管行动计划,每年制定实施年度实务计划。
《行动计划》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必须围绕“质量”和“落实”两个方面展开监管。 对照建设项目环评,复核环评文件,抽查环评文件和审批要求的落实情况,抽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环评合法合规情况; 对照规划环评,要点开展行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情况抽查的排污许可证,对排污许可证的颁发、登记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根据《行动计划》,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监管工作中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随机监管和针对性监管相结合,根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处置。 环境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协调联动,推进审批与行政执法的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监管工作中要加强信用管理和新闻公开,及时举报不落实环评要求、无证污染、无证污染等典型违法事件,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还上了政府网站 对有问题的关联公司和人员,依法纪律严肃查处。
今年3月,《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稿送审》在公示阶段普遍发现抄袭行为,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复印件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
这个问题被弄清楚后,马上引起了社会的热烈讨论。 监管是否应该更严格?
今年8月,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月度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表示,近日,生态环境部向浙江、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6个省域生态环境部门集中发布了监管中发现的10项环评文件重大质量问题线索, 依法调查取证,依法查处存在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的后续调查解决结果将立即向社会公开。
并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深圳湾事件为样本,开展环境评估文件的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据初步统计,各地已对248家环评单位进行质量控制情况检测,对163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约7000份环评文件,坚持以质量为中心的监管态势,对环评造假等违法行为进行威慑和预警。
此外,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提高环境评估质量(征求意见稿),包括严惩虚假)》,文件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完全接手问题线索,立案调查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联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环境访问虚假使用问题频发、屡禁不止、监管不到位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通报、协商、地域限制等措施,将问题突出的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此,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环境评估制度对加强环境管理具有积极意义,是环境管理的根本制度之一。 但是,长期以来,环境评估造假、模仿等问题突出,环境评估制度在实践中未能发挥预期的效果,加强环境评估监管的呼声很高。
“一个项目涉及单一项目的环境评价,另外还有地区的规划环境评价。 这样的环境评价如果做不好,有可能会给地区的生态环境带来深刻而长期的影响。 ”马军表示,从国际通用的方法来看,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还是实行“黑名单”管理,加大对机关、个人的处罚力度,一旦发生环评造假等问题,将限制从事相关领域的业务。
马军表示,环境评估行业有较大诱惑,数百亿元的项目,环境评估费用可能高达数亿元。 因为在这些编制单位中,有些可能会受到环境评估编制过程中能否保持中立性、客观性的一点因素的影响。 这是因为,只有进一步加强新闻公开,形成全社会的监督氛围,进一步落实“黑名单”制度,才能形成真正的威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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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整治力度加码!生态环境部印发行动计划,将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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