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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补充扩大内需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促进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

会议表明,今年就业形势严峻,灵活就业规模大,空区间大,是稳定就业的重要途径。

会议要求鼓励个体经营,支持非全日制就业,对新的就业形式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动态发布社会需要的新职业等。

今年政府实务报告显示,我国包括兼职在内的灵活就业人数亿人,今年确定对低收入者实行社会保险费自愿缓缴政策,取消所有与就业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款,合理设置流动摊点经营场所。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加大对灵活就业的支持力度,较好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就业压力,是目前背景下处理就业的非常好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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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灵活就业规模大,空之间大,是稳定就业的重要途径。 巩固地方特别是市和区县政府的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督促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

为此,会议要求鼓励个体经营。 认真执行既定的各项救济政策。 大学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积分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规定给予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支持。

支持非全日制就业。 就业困难者、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障补助金。

另外,对网络零售、移动旅游、在线教育培训、在线医疗等新的就业形式进行包容审慎的监管,鼓励互联网平台创造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岗位。

加强就业服务。 适应公司灵活的就业需求,快速发展兼职市场。 维护灵活的就业人员报酬、职业安全等权益,严禁拖欠劳动者工资。 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 动态发布社会需要的新职业,开展比较培训,提高群众灵活就业能力。

据记者观察,支持灵活就业是国务院推进就业事业的重要文案之一。 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各地要着眼于就业稳定大局,出台越来越多的支持就业创造的措施,抓紧清理不合理灵活的取消就业限制的规定。 当天会议的安排要求采取更多措施,做好稳定就业工作,大力支持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是社会就业的重要形式之一。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对灵活就业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

1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新冠防治肺炎期间的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通知指出,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不重复每年重新缴纳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准予疫情结束后重新缴纳,并在系统内显示。

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稳定就业措施的实施意见》,强调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其中特别提出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今年5月,人社部在官网上发布了“灵活就业,我有话要说——灵活就业者问卷调查活动”。 在本问卷中,我们列举了灵活就业者最关心的14个问题,如每月收入、灵活就业的价格是多少、目前的经营收入状况如何等。

对此,苏海南认为,受疫情影响,许多公司面临经营困难,不再具备新招聘员工的客观条件,通过灵活的就业处理解决新就业问题是一条重要途径。 必须从降低创业门槛、减税、降低社会保障缴费、提供越来越多的市场新闻等多个方面支持灵活的就业人员。

(实习生刘冠丛对本论文也有贡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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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快速发展零工市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从事个人经营给予创业补贴……国务院多措施支持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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