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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事件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证器、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

这意味着,经过此次下放,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建立的准入制度,首要目的是从源头上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防范系统性的质量安全风险。

该制度自实施以来,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和谐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从年初的60种减少到了现在的10种。

为了有序推进委托劝退工作、规范委托后的考核审批工作,《通知》提出,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做好受托工作,完整审核系统,协调修订发行手续、文件、相关规定。

在上述5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发布实施前,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公司根据现行比较有效的实施细则规定的复印件开展受理、审查、考核工作。 新的实施细则颁布施行后,按照新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

对产业政策涉及的产品,按照《通知》的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公司是否按照实施细则报送投资项目备案、批准等产业政策文件,不得受理、批准违规产能生产项目的生产许可申请。 通过公司收购、合并、重组或者更换生产能力处理生产许可的部分事项,应当注销原生产许可书后受理生产许可申请。

标题:“建筑用钢筋、水泥等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所有下放,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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