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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防战即将结束,环境质量继续改善的要求依然没有改变。

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是污染防治攻防战胜利的最后一年,在《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的过程中,未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环境质量的要求仍然没有改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第二个〇三五年愿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也确定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建议。

对此,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在当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有一点点放松环境保护要求,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想法,要马上规划高能源、高排放的产业 但是,不能因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就放心。 中央政治局会议发出的确定信号是,先抓住经济快速发展,再走环境保护道路。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党的十九大更是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列为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决战的三大攻坚战之一。 近年来,生态环境业推进步伐明显加快,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截止到2019年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9项制约性指标中,有8项已经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预计到今年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将圆满完成。

针对“十二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发布了署名文案,指出要坚决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要点继续实施区域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关,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工作,北方地区清洁供暖试点城市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全面覆盖,煤炭电机集团86%实现超低排放,约6.1亿吨粗钢产能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截至今年9月,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1%,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比例超过90%。 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的清查。 坚决禁止外国垃圾入境,预计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弃物零进口。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十二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倾向性压力总体上没有得到缓解,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极为重大。

为此,《建议》中提出要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化污染防治的攻防战。 继续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地面、地下、陆海统一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 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管理,加强微粒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气象。 治理城乡生活环境,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全面覆盖,基本消除城市黑色臭水体。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垃圾的收集解决。 要点完成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的搬迁改造。 重视新污染物的管理。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另外,《建议》强调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推进排污权、能源使用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完善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制约性指标管理。 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鉴定制度。 积极参加和引领气候变化等生态环保国际合作。

与“十三五”相比,“十四五”和更长远的时期内,生态环境对策的要点有所变化。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正在从“十二五”规划的微粒控制转向微粒与臭氧的协同控制。

生态部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以上城市o3日最大8小时浓度90分钟左右的平均值,比年、年分别增长20.7%、8.6%,其中4个主要地区比年增长34.3%、27.1%、40.7%、23.

而且,以o3为主要污染物的337个城市超过天数的比例从年12.5%增加到2019年41.8%,仅次于以pm2.5为主要污染物的天数的比例( 45.0% )。 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以o3为主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比例超过了pm2.5。

另外,“十三五”时期突出的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也发生了变化,二氧化碳减排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马军表示,“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污染防治,正在推进以减排改善环境、污染物减排为首要目的的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等事业,对二氧化碳减排、气候变化治理有积极作用,但气候变化治理有利于污染防治 未来5-10年,生态环境保护将走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轮驱动模式。

马军表示,今后应对气候变化将发挥越来越大的推动力,未来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绿色生活习惯等议题将更加突出。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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