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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源:经过记者的周程拍摄
9月3日,国新办公室就解读《中国核安全》白皮书等问题召开了发布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核能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直伴随着公众参与问题,也是“回避邻居”问题。 阐明“邻居效应”在国际上也是个难题,需要理性、客观、辩证地解决。
在谈到“回避邻居”问题时,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刘华表示,一方面反映了公众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核公司还是政府相关部门,都应加大核设施前期的工作力度。
“在立项阶段、建设前就要加强科普推广,开展新闻公开和公众参与,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另外,在核设施运转中,也必须及时公开核设施的安全状况。 ”刘华说。
刘氏表示,根据核安全法,核设施运行中,政府和公司必须公开核设施的运行安全状况,因此目前仍及时公布在政府官网上发生的事故,这可以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网站上看到,相关公司也应依法公布运行安全状况
刘华表示,在协调核电快速发展和应对“避邻”问题方面,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认知。 相关政府和公司一定要把“回避邻居问题”作为重要问题来解决。 在项目前期制定计划,突出实务,协调各方面的优势关系。
二是落实各项法规制度。 《核安全法》在第五章专门制定了新闻公开和公众信息表达的要求。 对公众的参与作出了制度安排,必须依法做好公众的公开和信息表达。
三是加强科普推广。 要充分发挥媒体、公司、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核安全的普及。 这包括向大中小学生普及核安全知识和教育,以及向与核设施周边好处相关的人们普及和推广。
四是完善优势补偿机制,通过税收、财政和用地补贴等各项政策,完善核设施周边居民的优势补偿机制,不仅可以了解核设施的安全状况,还可以通过核能的快速发展,为周边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事业、老百姓的福利 如果做好这些领域的工作,就能更好地做好公众信息表达工作。
封面图片来源:经过记者的周程
标题:“怎么破解核电“邻避”难题?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刘华:应在建设前就开展新闻公开和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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