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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使用新闻网络、资助新闻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 《解释》对新闻泄露、钓鱼网站等网络上屡见不鲜的犯罪行为有确定的规范。
《解释》的出台,为严惩网络犯罪,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提供了清廉清白的网络空之间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此次发布的《解释》首次确定。 如果有向互联网平台泄露500条以上的顾客新闻、伪造3个以上的“钓鱼网站”等违法情况,可以按照刑法有关规定犯罪,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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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和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其中包括:不履行新闻互联网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使用新闻网络罪、新闻网络犯罪活动支援罪
记者查阅我国现行法律后发现,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新闻互联网安全管理义务,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采取纠正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大量传播违法新闻的; (二)用户录用的消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刑事案件证据丢失,情节严重的(四)其他严重情节的。
但记者观察到,其中违法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如何评价“情节严重”尚不清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也在10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侦破案件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与网络犯罪相关的定罪量刑标准大体上难以掌握。 另一个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认知分歧,影响了案件的处理。
姜启波表示,为了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依法严惩和比较有效地防范网络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其完整性 全面、全面了不履行新闻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使用新闻网络罪、帮助新闻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标准和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夏军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也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以制定司法解释的形式制定对新闻网络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比较灵活,实际上可以应对新闻网络犯罪的需要。
如何评价泄露的新闻数量“会带来严重后果”?
《解释》第四条规定,不履行新闻互联网安全管理义务,导致用户泄露新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泄露失踪轨迹新闻、通信复印件、征信新闻、财产新闻五百条以上的。 住宿新闻、通讯记录、健康生理新闻、交易新闻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客户新闻泄露5000条以上的,泄露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客户新闻5万条以上的; 数量未达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换算合计达到相关数量标准的。
另外,《解释》在造成他人死亡、重伤、精神异常、绑架等严重后果的情况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以及造成社会秩序严重后果的,都应当视为“造成了严重后果”。
关于近年来常见的“钓鱼网站”,这次发表的“解释”又做了那些规定? 对此,姜启波表示,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解释》规定设立假冒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设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注册账户累计达到两千个以上的,“情节严重”。
最高法院周加海、喻海松在《人民司法》中指出,许多实际从事诈骗活动的犯罪分子假借国家机关和金融机构的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例如与工商银行( icbc )进行比较,建立钓鱼网站,犯罪分子将网站的复印件上传到服务器上。 基于此,《解释》规定这种情况“情节严重”。
现在有违法的例子吗?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此次在发表《解释》的基础上,还发表了几例非法利用新闻互联网罪、资助新闻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网络写作”、违法新闻传播等行为。
以谭xx、张x等新闻网络非法使用案件为例,年12月,被告人谭xx、张x在互联网上协商从事“发发票取现佣金”的诈骗新闻业务。 也就是说,通过“阿里万”向不特定的淘宝客人发送新闻。 新闻文案大致是“专业,我是×××。 最近库存压力很大,请印刷一下票
从年12月到年3月,谭xx、张x通过上述方法共获得约80万元的非法利润。 受害者王某甲、洪某因添加谭xx、张x等组织发送的诈骗新闻的qq号,分别被骗31000元和30049元。
最终,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人谭xx、张x等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通过报纸网络发布新闻发布诈骗新闻,其行为本质上是诈骗犯罪的预备,构成报纸网络非法利用罪 判处张x有期徒刑2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谭xx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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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两高发布司法解释:互联网平台泄露客户新闻500条以上可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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