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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财政部在官网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公众可以在12月26日前通过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主页的意见征集系统,也可以通过书信方式提交意见。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对1994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劳务以及采购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 经过之后多年的改革,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为增值税立法夯实了制度基础。
《意见征稿》规定: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图片来源:本公司
在征税范围方面,《意见征稿》基本上延续了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为了巩固增值税改革的成果,将“加工、维修分摊劳务”纳入“服务”,将“销售金融商品”从“服务”中单列出来。 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国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进口货物。
按照《贯彻税收法定大纲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执行税收法定大纲的改革任务,以年内完成为目标,将税收暂行条例提高或废除为法律。 目前,船舶吨税等6种税种已经完成立法,其他税种的立法分类正在推进。
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证明,指出制定本法的总体考虑因素之一是贯彻增值税税收的中性化和效率化,进一步发挥增值税财政收入筹措的作用。 通过立法巩固增值税改革成果,实现货物和服务全面覆盖增值税,建立费用型增值税制度框架,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和高度化,实现新旧动能连接转换,推动经济优质快速发展。
北京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增值税作为我国最大的税种,经过近年来增值税改革等渐进式税制改革,目前成熟走向立法,对健全我国现代税制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个税种。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10月财政收支情况,今年1~10月累计,国内增值税为5434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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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在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方面,为了加强增值税改革和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意见征稿》对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税率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是将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理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及进口货物等的适用税率调整为13%。
其二,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房地产,转让土地开采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
其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不变。
另外,《征求意见稿》确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
李旭红向记者解体以来,我国全面实行减税,其中增值税改革力度最大。 这次立法将短期政策性减免改为长期法定式减免。 例如,降低税率,或将起征点提高到每季30万元,将长期降低纳税人的负担,对公司是一大利好,也有利于激活市场活力。
为了巩固和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按照增值税原理,《征求意见稿》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期末剩余扣除制度,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对此,李旭红向记者表示,增值税立法的《征求意见稿》充分反映了现代税制的优越性。 例如,法制化保留扣除制度,减少公司资金沉淀,打通增值税链条,不重复征税,充分体现了增值税的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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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增值税法今起向公众征求意见:确定3档税率,起征点为季销售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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