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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年度污染物排放公司自我监测合作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公司自我监测的合作指导,进一步夯实污染物排放公司的主体责任,提高自我监测数据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持

《方案》强调,现场协助指导时,如发现监测机构有虚假行为证据,应当及时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调查。

近年来,一点单位自监控设备合格率不高、监控数据造假等问题依然存在,加强监控数据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方案》要求明确事权,巩固责任。 必须建立“谁数谁负责、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 公司对污染状况和自动监测数据负责,环境监测机构对其出具的监测报告负责。

图片来源:本公司

根据《方案》的规定,此次援助的对象是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污染许可证的污染公司。

《方案》要求测量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各地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展合作指导工作。 执法部门必须确定分工,密切合作。 监测部门负责污染物排放公司自我监测情况的现场判断和监测,执法部门负责核实污染物排放公司排污设施的运行情况、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情况等,并做好相应的笔录。

《案》强调,迅速移交,违法必究。 现场支援指导时,发现监测机构有虚假行为证据的,应当立即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现场监测结束后,监测机构立即分解样品,出具监测报告,3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报告交给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查处

生态部要求,到年10月底,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污染防治单位进行自我监测判断、抽查、核对检查。

大体上,各省排放单位数在10%以上,废气和废水排放单位数分别在100家以上,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和陕西8省据此判断,将增加100家以上的vocs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排放单位数。 另外,对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排放公司同时进行比较监测,监测项目可在各地根据管理要求予以明确。

生态部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具体实施专家组,其中,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派员担任组长。 年8月至9月,对vocs排放相关排放企业的自主监测情况进行合作指导; 年9月至11月,对废水排放公司的自我监控情况进行了合作指导。 年12月,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核查了各相关省份考核工作的实施情况。

生态部为什么要加强污染物排放公司的自我监控支持? 其根本原因是自我监控的问题依然突出。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渤海地区进行了污染公司自我监测质量专项检测、抽查测量和对比监测。 结果,这次对229家自动监视设备进行了比对监视,有159家公司比对不合格。

此外,生态环境部组织去年还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废水和汾河平原的废气进行了污染公司自身质量监测的专项检查、抽查和对比检查。 结果,此次对254家废水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了对比监测,132家公司不合格。 此次共对136套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了质量控制试验和手动比对,其中106套自动监测设备综合评价不合格。

根据连续2年的抽样检查结果,自我监控设备的不良率均超过了50%。

对此,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自我监控合格率不高,首先可能存在公司重视程度不足,其次可能存在监控能力不足等技术障碍,部分公司也有些许优势方面的考虑。

在环保措施日益加强的情况下,经常发生“处处违规,处处受限”的情况,公司考虑自身利益,容易在报告数据中产生缺失和失真。 除去公司自身的原因,地方政府也有“保护”公司的现象。

为此,《方案》在配套复印件中要求对排污许可证上记载的自我监控方案与相关自我监控技术指南的一致性,以及自我监控结果新闻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等进行要点判断。

马军表示,环境新闻的公开是突破地方介入环境保护法执行的重要措施。 新闻发布增加了干预的风险和价格,近年来布设的自动监控设备大多具有实时发布功能,较有效地减少了人为篡改数据的机会。

(实习生刘冠丛对本论文也有贡献) ) ) )。

封面照片来源:本公司

标题:“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树立“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溯制度,涉嫌违法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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