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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国新办公室就扶贫行动相关情况召开发布会。
照片来源:经过记者的周程拍摄
扶贫产品是什么? 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生产的具有贫、益贫功效的产品,这类产品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最大的区别在于对贫困者增收脱贫有促进作用,生产的公司和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在生产运营中建立了健全的脱贫机制。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副主任洪天云指出,扶贫产品有三个要素,首先是安全合格产品,法人主体自身产品首先是质量安全合格,这是商品的基本要素。
二是约定的价格是同规格、同品种、同质量的平均价格。 “不能说是贫困地区生产的扶贫产品,但是成本很高,我是扶贫产品,必须买我的东西。 这是不允许的。 ”洪天云说。
三是扶贫产品必须有减少贫困和匮乏的机制。 洪云具体表示,有扶贫任务的县扶贫主管部门有一系列认定机制。 在这个产品的生产公司,例如合作社生产的产品中,带领贫困阶层一起参加劳动,一起增收,这个公司对雇佣是否有确定的机制,有多少比例处理建设文件,贫困家庭的劳动力在你的公司就业, 只有这些通过审查才能明确你是否有减贫机制,结合这三个因素才能认定你是扶贫产品。
关于扶贫产品的认定程序,国务院扶贫办公室社会扶贫司负责人王大洋说,这其中涉及到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一是在哪里可以认定扶贫产品。 中西部22个省中,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旗这样的地方可以认定为扶贫产品。 二是谁可以申请扶贫产品的认定? 这些地方有法人资格,有健全的扶贫机制的公司和合作社可以申请。 之所以提出具有法人资格,是因为我们参加了扶贫的行动。 大量的交易行为必须履行合同,单纯的个人可能会妨碍履约。
“三是谁认定? 是中西部地区县级扶贫主管部门。 四、在哪里可以看到扶贫产品的相关情况? 我们的扶贫产品被认定后,定期在社会扶贫网络上进行公示发表和动态调整。 五、扶贫产品的认定由谁监督? 我们国家、省、市三级扶贫部门对整个扶贫产品认定流程进行全程监管,并且我们也通过12317扶贫监督通报电话和社会各类媒体接受社会监督和监管。 ”王大洋说。
封面图片来源:经过记者的周程拍摄
标题:“国务院扶贫办:扶贫产品承诺价钱是同规格、同品种、同质量的平均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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