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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保险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认为,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保险支付工作,应大体遵循“突出要点,稳步扩大”。 优先保障门诊患者持续转诊如慢性病等的诉求,大大提高长时间用药患者就诊用药的便利性。 基于“互联网加”医疗服务规范的快速发展和医疗保险管理和支付能力的提高,切实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医疗咨询企业latitude health创始人赵衡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险推广的重点,门诊徐特病是门诊统筹的重点,因此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报销也将向门诊徐特病倾斜。 之后,“互联网加”医疗服务中常见疾病的医疗保险精算业务有可能得到推进。

图片来源:本公司

优先保障门诊继续进行慢性病等转诊是否会导致转诊诉求从线上转移到线上?  

在赵衡看来,这要看患者的接受程度和录用能力。 由于慢性病主要是老年人群体,他们的网络招聘并不普及。 这是因为它有可能先于年轻慢性患者群体的服务快速发展。

关于医疗服务的支付范围,建议根据当地医疗保险政策和提供“互联网加”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复印件明确支付范围。 投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加”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开具处方时产生的诊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其中个人承担的费用,可以按规定由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网络+”医疗服务医保也能报?国家医保局:复诊诊察费药品费可按医保规定支付”

将来,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将继续扩大。 意见认为,各地可从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扩大医疗保险对常见病、慢性病的“互联网加”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对医疗机构申报的新的“互联网加”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提出了意见。 各地多次注重结果,反映资源消耗规律,在网上合理衔接的基础上,加快受理审查,科学明确项目名称、服务复印件、考核单位、取钱方式等,为机构间合作开展服务,分配收入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转诊服务,按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类项目的价格收钱、支付。

““网络+”医疗服务医保也能报?国家医保局:复诊诊察费药品费可按医保规定支付”

总体来说,“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保险支付业务必须多次“网上一致”。 意见认为,对在线医疗服务实施公平的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保持待遇水平均衡,鼓励在线医疗机构公平竞争。

提出意见,支持“互联网+”医疗转诊处方的流程。 探索定点医疗机构采购处方的新闻与定点零售药店的互通,有条件的统一地区可以依托全国统一医疗保险新闻平台,加快采购处方移动相关功能模块的应用,方便“互联网+”医疗服务转诊处方的移动 统一开展跨地区采购处方流动相关功能模块的相互认识,实现“新闻处方多跑腿,患者少跑腿”。

““网络+”医疗服务医保也能报?国家医保局:复诊诊察费药品费可按医保规定支付”

意见还确定产生的药品费用将按照在线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和政策支付。 关于提供药品配送服务的费用,不包括在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内。

赵衡认为,将全国统一医疗保险新闻平台作为处方流通平台,将加强对处方的监管,也有利于医疗保险对处方流失的支付。

在医疗保险结算方面,有人提出,“互联网+”医疗转诊处方迁入本统一地区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按规定医疗保险基金应支付的部分,由统一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结算。   

在监管方面,意见确定要加强医疗保险部门的费用审查责任。 全面掌握投保人就诊的新闻和医疗机构转诊行为核查的相关记录。 拒付不符合规定的诊疗费和药品费,并按协议约定解决。

另外,还将严厉打击“互联网加”医疗服务中的诈骗诈骗诈骗行为。 投保人遭受诈骗诈骗诈骗伤害的,根据规定暂停“互联网加”医疗服务医疗保险支付或者医疗保险直接结算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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