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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印发通知,对全系统开展坚决清理整顿知名医院假货问题的行动,名称采用“协和”、“华山”、“同济”、“华西”、“湘雅”、“齐鲁同仁”等知名医院号码的营利性
知名医院凭借其医疗实力赢得社会信誉和公众声誉,但一些医疗机构未经合法批准擅自采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名称,欺骗、误导人民群众,在医疗活动中危害患者健康,严重侵害正规医院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形象,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对此,社会反响强烈。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全面清理市场主体,包括知名医院名称。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或者证书不一致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一律责令其更名;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医院管理、医疗美容、药品等相关领域的公司,其名称在录用过程中对公众造成欺诈和误解,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一律依法纠正。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是知名医院以外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权利人未经直接授权,名称不得采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名称。
值得观察的是,这次清理整顿是打击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医疗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医疗机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并且,重点调查公司名称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误认为是知名医院的商品,与知名医院有特定联系的医疗机构擅自采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名称的标识,利用违规名称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患者。 加大对知名医院商标权的保护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信用监管,要求依法将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相关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等新闻及时通过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加强信用惩戒。 并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表达协调,建立知名医院企业品牌保护长效机制。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出手!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用“协和”“华西”等知名医院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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