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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国家发改委官方媒体发布通知称,近日印发了《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消费者用电规划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经营电力客户的发电计划几乎全部开放。 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领域的电力客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需的工厂用电和接线损失外,其他电力客户属于经营性电力客户。

《通知》提出全面开放经营性发电计划后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执行。 对于根据市场化交易规则执行的电量,价格仍然是基于市场化规则形成的。 鼓励电力客户和发电公司自主协商签订合同,并以灵活波动的形式明确具体价格,价格波动办法由双方事先约定。

《通知》要求研究推进保障优先发电政策的执行,重点研究核电、水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购。 核电机组发电量纳入优先发电计划,按照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相关业务的管理要求,保障消费业务。

此外,作为全面开放经营性电力客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第一种形式,有直接参与、售电企业代理参与、其他各地根据现实情况讨论确定的市场化方法等。 各地要抓紧研究和合理制定中小顾客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方法。 中小顾客也可以基于自己实际的自主选择,或者放弃选择权,维持现有的购电方法。 各地结合本地区的电力供需情况,与全面开放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电计划相比,可以设定一段时间的过渡期。

标题:“发改委: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客户发用电计划 核电机组发电量纳入优先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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