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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根据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第25号令和第26号令,《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
另外,《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 )年版)》将被废除。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时表示,随着对外开放不断加深,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渐完善,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时,首先要把握三个大致情况,首先推进各行业各方面对外开放的扩大 应促使全面开放新框架形成的要求,此次修订在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行业以及制造业、采矿、农业行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越来越多的行业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
其次,负责人表示,负面清单只会减少限制,不会追加。 根据李克强总理今年博鳌亚洲论坛只对负面名单进行减法、不加减法的要求,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名单进一步缩短名单长度,并未在所有领域的行业新增或严格限制。
三是大体上可以通过外资的统一监管来防范风险的不列入负面名单。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要求,随着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能够实现内外资统一有效监管的行业,将取消外资单独准入限制,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2019年版外资进入负面清单维持了年版的体裁结构。 今年的修订进一步缩小了负面清单的长度,公布了新的开放措施。 其中,四海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从第48条减少到第40条,减少率为16.7%;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从第45条减少到第37条,减少17.8%。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今年7月30日实施。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将与商务部等部门和各地方合作,认真编制新的负面清单并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如果新的开放措施涉及法规、文件的调整,要推动及时按照手续修订或废除,提高政策的一致性。 到今年年底,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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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版外资负面清单公布!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均推出新开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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