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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以“疫情防控和凝聚力落实优惠促进快速发展”为主题进行了网上采访活动,就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公司企业活动恢复开工措施的相关问题与网民进行了交流。 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陆进出席活动,回答网民提问。

目前,各级税务部门正在按照“四步走”的步骤,优化纳税缴纳服务。

第一步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除湖北省外,全国2月申报纳税期限此前已延长至2月24日,并再次延长至2月28日(星期五)。

第二步是根据“尽量线上办理”的基本方针,优化电子税务局的功能,扩大“非接触式”的网上纳税缴纳范围。

第三步是针对纳税人、缴纳人面临的个性化问题和诉求,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等渠道耐心细致地给出解答,帮助处理;

第四步确需在纳税所办业务的,提请先用自助终端办理,自助终端办不到的,税务机关通过自主预约,报错期限办理,纳税人、缴纳人安全办理、放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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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流中,税务部门建议广大纳税人、缴纳人尽量“非接触式”处理,特别是通过所在地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申报税、纳税和收据等业务。

各地税务部门除了网上处理总局公布的185件纳税缴纳事项外,还通过扩大“网上申请、邮寄”收据、无纸化出口退税(免签)申报、传真、邮寄、电子寄送资料等业务范围,扩大了“网上申请、邮寄”的业务范围

王陆进强调,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支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是税务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一次大战、一次重大试点。

税务部门还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详细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与有关部门合作继续研究制定分阶段、比较减税的措施。 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纳税缴纳范围,便利纳税人、缴纳人; 进一步深化了利用税收数据对疫情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公司企业活动重新开工情况的分析,研究提出了更精确的政策建议。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阻击战,助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2月申报纳税期限再延长至28日,税务部门建议纳税缴费人尽量“非接触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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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申报纳税期限再延长至28日,税务部门建议纳税缴费人尽量“非接触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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