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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着眼于加强中小企业在金融服务方面的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资金支付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维护其合法权益。

会议通过的草案将确定提交,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公司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资金保障、支付办法等,规范支付期限,确定验收要求。

草案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大公司不得以变更负责人、待查、对账审核等为由拒绝或延误付款。 此外,还设定了违约延迟投诉解决、失信惩戒、处分追究等条款。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目前要致力于稳定经济基本板块,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支付的法规,维护其合法权益已迫在眉睫。

会议通过《中小企业货款支付保障条例(草案)》,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合同签订、资金保障、支付方法等。 其中特别强调不得以变更负责人、等待验收、结算审核等为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建立支付新闻披露制度,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中小企业价款的合同数量、金额等

“还敢拖欠中小型企业款项吗?国务院:加强督查,典型范例要公开曝光”

社科院工经所产业融合研究室副主任江飞涛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为偿还中小企业债务,许多部门去年做了大量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改善。 但与此同时,中小企业也有不怕得罪大客户而被拖欠款项的情况。 这次国务院以条例的形式制定了确定规定,今后可以为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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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介绍,截至2019年12月底,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公司共清理民营公司、中小企业逾期借款8900多亿元,已清偿拖欠账款6600多亿元,清偿进度约达75%。 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超额完成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年底还清一半以上债务”的目标任务。

据记者观察,今年1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条例》也提出了相关条款,确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公司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价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拖欠者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对依法被确认违约的债务单位应当纳入失信记录,并实施联合惩戒。

江飞涛对记者进一步表示,目前的主要工作是保障中小企业的现金流。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融资价格高、融资能力不强,如果大企业利用规模和市场特点挤压中小企业的空之间,将对中小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中小企业有订单,但如果逾期太久,中小企业也可能会资金不足。

在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做好法规落实、支付保障的示范工作,国有公司、大型平台公司也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法规的规定。 应当公开披露中小企业拖欠资金的典型案例,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核查,确保法规的执行充分。

据记者观察,2019年4月,为贯彻中央民营公司座谈会精神,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公司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价款》的要求,国家中小企业政策新闻网发布平台( SME-server

今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了支持生产融合的企业活动恢复运营电视电话会议。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强调,必须形成产融结合的合作,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优化政策落地措施,清除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大幅清理拖欠民营公司、中小企业的账目。

江飞涛对记者说,保障中小企业的货款支付,有利于中小企业的生存和经营。 目前,中小企业提供了我国80%以上的就业岗位,通过处理这些困难,可以比较有效地处理就业问题,有助于费用的推进。

此外,许多零部件由中小企业生产,是大企业供应链的重要一环。 中小企业资金链一旦出现问题,也会对整个产业链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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